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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主義 (Consumerism)
消費主義(Consumerism)是指相信持續及增加消費活動有助於經濟的意識形態,創造出在生活態度上對商品的可欲及需求,讓資本主義可以提高工資及提高消費。消費主義為已開發國家的經濟引擎,使現代人有購買與獲得商品的社會及經濟上的信念及集體情緒。然而在社會科學領域中,不同領域因各別知識傳統對消費主義有不同的定義與詮釋,此差異也反映在如綠色消費主義、消費者運動、消費者保護、消費者權利等概念。 有時消費主義意同「消費者保護主義」。消費者保護主義是一種消費者運動,是訴求保護消費者消費權益的行動主義。這種運動對製造商提出一些要求,包括照實包裝與廣告、保固,及增進商品的安全標準。在這個定義中,消費者保護同時也意指一種政策,從消費者的利益出發,規範商品或服務的產製標準。 消費主義社會中的勞資關係不穩固,個人有如商品一樣,可以被購得或棄置。在無法確保有穩定收入的狀況下,以往的延遲享受變成了及時享樂。與個人化的因素一併考量下,個人越來越難在緊密的社群連結中,及在工作當中找到生活的意義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通過購物獲得的滿足可暫時填補生活的空虛。 |
消費者是誰?
消費者 (Consumer)是商業社會的一個角色扮演: ● 在商場或餐廳中,是顧客。 ● 在法律上,有權利。 ● 在旅遊業中,是訪客。 ● 在教育界,是學生。 ● 在新聞界,是讀者觀眾。 ● 在供應鏈及價值鏈是終站,產品及服務的消耗者。 ● 在市場學中是被研究的對象,此一社會科學稱為消費者行為學。 如何做一個聰明的消費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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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(消基會)
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(Consumers' Foundation, Chinese Taipei, CFCT),簡稱消基會,財團法人成立於1980年,為專門改善台灣消費環境,伸張台灣消費者權利所設立的非營利性的第三部門。消基會現在有台北總會、中區分會、南區分會、高屏分會、花東分會等五個服務據點。消基會財源以捐款與該會「消費者報導雜誌社」發行的《消費者報導》(Consumer Reports of Taiwan) 雜誌訂閱費用為主。《消費者報導》1981年5月15日創刊,不刊登任何商業廣告,也不接受任何廠商的委託或要求「特別試驗」,目的在維持報導內容公正,防止廠商以廣告費要脅只能刊出對廠商有利的內容。 雖然消基會也接受廠商的捐款,但是事實上,消基會的主要收入都來自台灣民眾的小額捐款以及《消費者報導》雜誌訂費。1980年代台灣經濟起飛,消費能力大增,消費者權益卻受到台灣政府、廠商、媒體忽略;消基會的出現,讓該情勢大為改善。消基會是1980年代台灣最受矚目的少數第三部門之一。 |